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3.55平方千米(68.0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398.72平方千米(59.81万亩),其中市域范围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97.39平方千米(59.61万亩),通过易地代保方式落实保护任务1.33平方千米(0.2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