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工作邮箱登录
|
手机版
关注 · 手机版
|
微信
关注 · 官方微信
|
微博
关注 · 官方微博
|
用户空间
|
无障碍版
|
智能问答
|
纯文字版
|
繁体版
|
天地图·广州
首页
PG电子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业务信息
首页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
资源管理
单位申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吗?
来源:地质矿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2-28 17:37:35
浏览次数:
-
次
分享到
可以。现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办法未对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作限制性规定。
扫码进入手机页面
招商土地超市
广海汇
云上名城广州
我要查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广州不动产登记
资料利用
不动产登记案件
办理情况查询
标准地图
天地图
我要办
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
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
政务服务技术支撑
网上申请
地形图提供利用指引
广东政务服务网
我要问
12345热线
答问知识库
不动产知识问答
办事指南
AG真人
太阳城app
足球外围平台
皇冠体育
十大足彩平台
澳门新葡京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