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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历史原因建设工程没有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应如何处理?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4-27 01:57: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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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历史原因建设工程没有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应当督促业主单位完善配套工程,如因未完善配套工程而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业主承担,属于公共设施的应当由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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