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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指引》自2018年10月15日起试行,在此之前已经完成的测量册是否需要按照新标准换册?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09 15:39: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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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凡是2018年10月15日起新受理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业务,均应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指引》(穗国土规划字〔2018〕461号)规定的新标准提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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