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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办理”审批结果是需要全部审批完成后才能领取,还是已审批完成的部分事项可先行领取?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09 15:39: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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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原则上应全部“合并办理”事项办理完成后,由各区或空港经济区政务中心综合出件窗口发送短信通知申请人同时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收到领件短信通知后,按短信通知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文件。如果出现某个办理事项不予以许可,后续事项将终止办理,由政务中心窗口发送领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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