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常见问题
首页 > 手机版 > 服务 > 常见问题

建设用地报批时,对其中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但现状地类仍是耕地、其他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部分地类是否需要再次办理审批手续,并重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发布日期:2024-10-24 16:49:30 来源:调查监测处

  答: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用地,无需重复报批,也不需要重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涉及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用地,在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告中说明即可。


DB真人 威尼斯人娱乐城 半岛体育 博彩平台 澳门金沙娱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