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常见问题
首页 > 手机版 > 服务 > 常见问题

村庄范围内原批准的宅基地,因种种原因一直未建房,目前仍在种植农作物,是否会影响后续建房使用?

发布日期:2024-10-24 16:49:29 来源:调查监测处

  答: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规定,对有合法权源(包括村庄范围内原批准的)的宅基地,后续建房时可直接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无需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LOL官方投注平台 雷火体育 开云电子(中国)官网 澳门博彩官网 永利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