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房证字第0073178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4 09:36:05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位于越秀区(原东山区)文德东路10号后座之1之2,1-2层以广州市公安局名义申领了穗房证字第0073178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统158888。
2025年7月3日,我局依申请办理了该业的变更、转移登记,但穗房证字第0073178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证字第0073178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PG电子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