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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蓝小惠的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30517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7-04 10:56:52 来源:PG电子番禺区分局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号之二(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30517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蓝小惠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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