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不动产登记
首页 > 手机版 > 业务 > 不动产登记

关于广州市天河区金颖中一街9号202房(原地址:天河区五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区15号楼202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4 16:08:50 来源:PG游戏试玩天河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020-85643005。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沈雁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广州市天河区金颖中一街9号202房(原地址:天河区五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区15号楼202房)

穗房证字第210674号、穗地证字第159273号

欧毛德、欧毛恩

  公告期: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8月02日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04日

2026世界杯投注 威尼斯人博彩 DB真人 金沙娱乐城 皇冠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