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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45706号,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45705号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7-04 17:35:12 来源: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刘嘉欣、高炜俊因保管不善,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45706号,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4570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嘉欣 高炜俊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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