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登记0115699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钟妙,许标的法定继承人许美好、许敏超、许惠群、许惠平、许惠娴承诺钟妙父亲、母亲;许标父亲、母亲的档案材料,因年代久远原因,申请人承诺已向公安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民政(殡葬)部门、钟妙,许标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档地等申请,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已向公安部门、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钟妙,许标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档地等申请,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3号,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
联系方式:020-86187049。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