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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办理指引(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5-07-24 17:00:25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适用情形: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未设定权利负担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在联合审批平台通过联合验收合格后,同步线上办理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一、缴交资料(本申请材料支持电子化,申请人提交PDF格式电子文件即可办理)

  1.《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 其他登记资料由登记机构通过共享渠道自行获取。

  二、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四、办理流程

  网上申办网址:http://lhsp.gzonline.gov.cn;

  网上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91103;点击“公共服务”选择对应的登记事项清单的办理流程

  社会简易低风险项目在不动产登记后生成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申请人直接在粤商通小程序查询、下载和利用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网办业务不缮发实体不动产权证书,确有需要的可另行申请补领)。

  五、办理机构

  (温馨提示:该业务已实施全城通收,申请人可向市、区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1.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原黄埔区域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首次登记,由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登记中心通区办理;

  2.南沙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区、从化区、黄埔区(原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所属区域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首次登记。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从相应栏目获取信息:

  1.登记机构地址(导航图)、办公时间、电话(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登记机构地址)

  2.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的具体要求(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指引)

  3.案件办理进展(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案件查询)

  4.领证方式(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指引)

已编辑图片

  附件:确权(房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房屋首次登记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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