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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制”和用地红线范围内实行“豁免制”的适用范围?

发布日期:2020-07-09 15:39:31 来源:本网

答:在经营性用地出让前,对拟出让宗地建立“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制”;用地单位取得土地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豁免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供水、排水工程开工审批(移动改建占用公共供、排水设施的,由管线权属单位审查);道路挖掘审批;市政设施移动改建审批;临时占用绿地审批;砍伐迁移(古树名木除外)修剪树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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