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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官网关于公布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莲塘村保护规划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10-15 09:23:07 来源:名城保护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及《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16)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莲塘村保护规划》完成征求意见公示,经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上报广东省政府审批,已获PG电子批准(粤府函〔2017〕267号,附件1)。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第十八条、《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16)第二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将莲塘村保护规划予以公布(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

1.PG电子关于《广州市萝岗区莲塘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粤府函〔2017〕267号).pdf

2.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莲塘村保护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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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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