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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史遗留问题"无证商品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1 17:04:35 来源: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根据《关于清理无证商品房的通知》(花府〔1993〕31号)的文件精神,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拟对以下房屋进行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

开发商

地 址

购房人

花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现名称:广州市花都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松园大道12号之二503房

梁世钊

广州市花都区松园大道12号之二24号车库

梁世钊

如对上述房屋的购房人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提出异议主张(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020-37736811),逾期无权利主张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该房屋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

特此公示。

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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