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我委拟协议出让位于花都区花东镇杨二村山前旅游大道和街北高速所夹地段,土地使用性质为供燃气用地(U13)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地块预告如下:
1、用地位置:花都区花东镇杨二村山前旅游大道和街北高速所夹地段;
2、用地性质:供燃气用地(U13);
3、地块现状:已建成;
4、总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供燃气用地50年;
6、规划建设按照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11〕103号)执行;
7、具体实施建设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本次预告期间为2016 年4 月19 日至 2016年5 月18日,凡需要使用上述地块的单位或个人可于工作日的9:00-12:00及13:30-15:00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提出意向用地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预告期满,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我委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我委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具体出让时间另定。
本地块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
本地块的有关资料可于本预告发布之日起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索取。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6楼1607室
联系人:董颖斯,咨询电话:83343955
互联网地址:http://www.gzlpc.gov.cn/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6年4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