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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穗地证字第012826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7-03 17:09:00 来源:交易登记中心

  越秀区一德路地块已于2003年被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依法征用,2005年用地单位名称变更为广州同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并以05国用字260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五十六条规定,上述用地范围内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穗地证字第0128261号)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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