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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审核结果公告(2016集有08000018号)

发布日期:2016-07-18 23:45:00 来源:海珠区分局

  现对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鹭江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申请海珠区集体土地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联系电话:34380281)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附表:1.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鹭江第二经济合作社登记区土地登记审核情况一览表

  2.宗地图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

 

文档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鹭江第二经济合作社登记区土地登记审核情况一览表
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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