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土地管理
首页 > 手机版 > 业务 > 土地管理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云府收公〔2022〕20号)

发布日期:2022-11-02 16:50:02 来源:PG电子白云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请PG电子批准(粤府土审(授)〔2022〕44号),依法收回红线范围内(范围详见附图用地界址红线,用地方案号:2019KJ01110110,工程编号:2022土23A035-SG),用地面积为3.5101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并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收回国有公告附图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十大足彩平台 2026世界杯投注 雷火电竞 皇冠体育 LOL官方投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