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土地管理
首页 > 手机版 > 业务 > 土地管理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云府收公〔2023〕14号)

发布日期:2023-08-02 14:41:21 来源:PG电子白云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3〕106号),依法收回红线范围内(范围详见附图用地界址红线,用地方案号:2022KJ01110052,工程编号:2023土23B471-SG),用地面积为3.5929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作为政府储备用地,如涉及原权属人,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十大足彩平台 皇冠博彩 皇冠博彩 澳门博彩官网 澳门新葡京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