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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穗规划资源闲认〔2023〕19号)

发布日期:2023-08-03 14:48:24 来源:PG电子从化区分局

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

  原广州市国土资源规划委员会于2017年9月15日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440100-2017-0069)同意你单位使用位于从化区明珠工业园区建设南路东侧地段面积5145平方米的土地,用作明珠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并在2018年9月15日之前动工、2020年9月15日之前竣工。后经审批同意宗地开工期限延至2022年4月16日之前,竣工期限顺延至2024年4月16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穗规划资源闲调〔2023〕19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我局将与你单位进行协商处置,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与我局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我局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请予以配合,特此告知。

  PG电子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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