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PG电子官网批准《PG电子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26号文批准,依法收回红线范围内(范围详见附图),用地面积为0.0138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作为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非合并报批部分)机场主体(分地块二)项目建设用地,并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附图
PG电子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