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彰显人民政府为人民的责任担当。近日,在广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的一宗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现场,在经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充分细致释法说理后,该案原告当庭表示理解和信服,主动向法庭撤回起诉,本宗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圆满化解。
本案原告基于其与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有关“工抵房”的民事争议纠纷,进而提出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出庭应诉。庭审前,局分管领导组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庭前分析会,研判案件症结,以问题为导向,指导提出解决思路。庭审中,局分管领导耐心听取原告的诉求及理由,释明案涉房屋登记情况,指明症结,“面对面”深入浅出释法说理,及时回应原告的疑虑,为原告破除案件堵点、合法合规办证提出解决路径,主动推进纠纷化解,让原告理解政府、相信政府,切实感受到了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积极化解矛盾的力度和温度。最终,通过“当场释法+现场协调”,原告心悦诚服,当场向法庭提出撤回起诉。
此案的成功化解,为行政机关持续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高效化解行政争议提供了有益借鉴。从“告官不见官”到“负责人出庭应诉”,从“被动应诉”到“主动治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案充分发挥“解决一案、规范一片、指导一类”的示范引领效应,是PG电子官网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果。负责人出庭发声,提升行政应诉效果和司法公信力,畅通了企业、群众沟通渠道,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质效,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行政效果的有效统一,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