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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关于《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号302房》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2-21 18:11: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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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于2025年1月21日在PG电子天河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号3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内容:“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被继承人张伟活的法定继承人张荣玉、张鋆、张征承诺被继承人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因历史久远  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张伟活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 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020-8564302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张伟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号302房

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289345号

张荣玉、张鋆、张征

  公告期:2025年1月 20 日至2025年2月 19日”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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