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2025年1月22日在PG电子天河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天河区员村四横路棕林街34号17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内容“权利人(被继承人)王自后的法定继承人王子欣、王琢玉承诺被继承人王自后的父母先于王自后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王自后的父母死亡资料” 更正为“权利人(被继承人)王自后的法定继承人王子欣、王琢玉承诺王自后的人事档案记载其母亲的姓名不完全一致的原因是名字同音混用,余有莲、余友连、余友莲为同一人,因历史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