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2025年3月4日PG电子官网天河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天河区体育西路129号11楼A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被继承人马培裕、何秀容的法定继承人马雅云、马建章、马睿章3人承诺被继承人马培裕、何秀容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马培裕、何秀容父母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 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020- 85643005
公告期: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4月2日”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