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2025年4月21日在PG电子官网天河区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天河区兴科路368号25栋103房继承登记的公告》,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为:关于天河区兴科路368号25栋103房(原证地址:天河区五山飞鹅岭路广州化学研究所16栋103房)继承登记的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020-85643005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