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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正《关于天河区体育东路4号101房继承登记的公告》的公告
来源:PG电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05 17:59: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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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于2025年5月30日在PG电子天河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天河区体育东路4号101房继承登记的公告》,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020-85643005。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高彭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天河区体育东路4号101房

穗房证字第0131083号、穗地证字第0125583号

梁翠玉、高健、高滢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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