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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正登记公告(花东镇鸿鹤村)
来源:PG电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05 12:19: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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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202500186

  根据《林权证》(证号:花府林证字(2005)第00015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据治理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21〕1951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联系方式:020-86833094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鸿鹤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鸿鹤经济联合社所属土地所有权,原《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10624号)发证面积为745969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501.35平方米(平面面积),宗地超出花都区行政界线面积380.06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745969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约745093.61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公告单位:PG电子官网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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