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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越秀区应元路39号503房继承登记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03 14:21:3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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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25登记0114927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21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52号窗。

  联系方式:37585345-225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赵世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越秀区应元路39号503房

穗房地证字第144993号

孔祥惠,赵绮毅

  公告期: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1日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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