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登记1005196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
联系方式:020-8618704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冯金培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广州市白云区竹三鱼庄西四巷2号
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13670号
冯永明
登记机构: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