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登记1005156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仇少玲的法定继承人仇少薇、仇少珩承诺仇季达、李婉屏的父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实施前已经去世,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仇少薇因户籍人员登记信息错误出现笔误后予以更正,出生年月由1945年12月28日更正为1937年12月18日,基于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仇季达、李婉屏父母的死亡证明、关系证明,仇少薇出生日期错误的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3号,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
联系方式:020-86187049。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