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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云区广州大道北2218号之四十三301房(原地址白云区同和北路8号43幢301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来源:PG游戏试玩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08 09:36: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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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2025登记100512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范伟明、杨春娣的法定继承人范兆芬、范冬兰、范秀红、范秀连、范锦芬、范秀英承诺被继承人及其配偶父母先于其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及其配偶父母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3号,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

  联系方式:020-8618704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范伟明、杨春娣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云区广州大道北2218号之四十三301房(原地址白云区同和北路8号43幢301房)

穗房地证字第297318号

区国荣、区耀荣、区继荣、区燕媚、区燕玲、区燕群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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