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首页 > 业务信息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越秀区中山一路梅花村39号404房继承登记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8-13 16:00:55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编号:2025登记0117939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严万成的法定继承人谭碧芳、严志文、严小文承诺被继承人严万成的父母先于严万成死亡,因年代久远,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严万成的父母先于严万成死亡的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1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52号窗,联系方式:020-37585345-2252。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严万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越秀区中山一路梅花村39号404房

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8727号

谭碧芳、严志文、严小文

  公告期:2025年8月13日至9月11日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3日


扫码进入手机页面
LOL官方投注平台 十大正规博彩平台推荐 澳门新葡京博彩 皇冠博彩 皇冠体育 沙巴体育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