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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PG电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05 11:02: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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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

  联系方式:020-81503276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龙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凤西二路10号

440103020005JB00622F00010001

用地面积1670.8325/房屋所有权面积13534.5747

主要用途:商业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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