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PG电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05 12: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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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030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联系方式:020-8683309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镇东村第五经济合作社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镇东村 | 440114003039JA00109W00000000 | 5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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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镇东村第五经济合作社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镇东村 | 440114003039JA00110W00000000 | 10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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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PG电子官网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