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031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联系方式:020-86833094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杨三经济联合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杨三村
440114003039JA00111W00000000
60761.80
公告单位:PG电子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