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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PG电子官网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05 14:21: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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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

  联系方式:020-8150327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卢满球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荔湾区海龙街龙溪沙溪四街十三巷8号

440103020004JC00996F00010001

用地面积62.1248/房屋所有权面积133.5097

住宅

另有:3.78平方米用地,首层C部位3.78平方米,C2第二层1.2901平方米,飘楼2-2:0.1649平方米不能办理权属登记。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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