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
联系方式:020-86055677联系人:郑女士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1
440111107007JA00354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北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北村
258.8742
PG电子白云区分局
2025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