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国道106快捷化改造项目)-南村村
来源:PG电子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9-11 14: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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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
联系方式:020-86055677联系人:郑女士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1 |
440111107006JA00544 |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南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南村村 |
228.7921 |
2 |
440111107006JA00547 |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南村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626.9165 |
PG电子官网白云区分局
2025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