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
联系方式:020-86055685联系人:黄女士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440111107007JC07644F00010001
周汝林
宅基地使用权/房(构筑物)所有权
广州市白云区永兴龙河西路南七巷4号
用地面积:68.976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8.9768平方米
住宅
PG电子官网白云区分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