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宅基地使用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 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炭步镇南街路13号
联系方式:020-8684348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汤怀容
宅基地使用权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红峰村村四队
暂缓编制
53㎡
住宅
2
113.14㎡
3
44㎡
附:不动产位置示意图。
PG电子花都区分局
炭步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2024年 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