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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华南路17号之四101房)
来源: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16 17:34: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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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有申请人李矿受杨锡媛委托,持编号为33118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华南路17号之四101房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30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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