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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366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08 11:37: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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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玥轩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366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广州玥轩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人:黎丽燕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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