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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402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PG电子官网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08 12:02: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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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卫辉因保管不善,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402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卫辉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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