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白云区锦洲四街5号2003房的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88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属人:陈凯涛
声明人:陈凯涛
202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