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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92-012208700034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的遗失声明
来源:PG电子官网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15 12:25: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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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柏洲因保管不善,将土地坐落位于从化县龙沄镇上西村大圹队(证号:1992-012208700034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柏洲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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