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越秀区东川路箩基街29号406房、海珠区怡正街9号2006房房屋的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64628号、粤房地证字第C66088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蔡衍龄
声明人:蔡衍龄
202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