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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粤房地证字第C376958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的声明
来源:PG电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15 16:11: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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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炳襟保管不善,将粤房地证字第C376958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潘炳襟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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